| 关于开展“迎两节,争创十佳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”竞赛活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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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1-05 09:56 文章来源:阳泉市矿区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街道办事处、驻区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全市流通服务业发展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创建诚信文明的市场环境,根据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商务局要求,我区在200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在全区流通服务行业开展“迎‘两节’争创十佳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”竞赛活动。现就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争创“十佳百优”竞赛活动,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,以提升全区流通服务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,以促进流通服务企业加强科学管理,规范服务标准,改善设施环境,提升行业形象,建设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,通过评先进、树典型,弘扬诚信、守法、服务、和谐的行业精神,全面推动流通服务业健康发展。
二、参赛范围
在阳泉市矿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流通服务的各类企业。包括商业零售、批发,餐饮住宿,商品交易市场,社区商业,烟酒专卖,照相冲印等企业。
三、竞赛活动内容
争创“十佳百优”竞赛活动,以建设“管理科学、服务规范、设施齐全、信誉良好”的服务窗口示范点为主要内容,参加竞赛活动的流通服务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完备的经营手续: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卫生许可证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等必备经营许可的证件齐全;
(二)较好的硬件设施:有固定的店名店址(服务场所),醒目的门面标志,有一定的经营(服务)规模,有与企业经营(服务)规模相适应的其他硬件设施;
(三)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:企业经营管理科学规范,制度健全,服务态度好,经营环境安全、清洁、温馨;
(四)突出的经营(服务)特色:经营(服务)特色明显,同行业经营者承认,消费者认可;
(五)良好的社会信誉:遵守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,遵守物价、环保、消防、安全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,2006年度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。
四、活动方式
争创“十佳百优”竞赛活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,由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商务局主办,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,按照企业申报、推荐、各街道办事处推荐、社会公示、领导组决定推荐名单、命名表彰等程序进行。
(一)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,时间:2006年12月25日—12月31日。
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:主办单位召开动员会,在各种媒体发布活动信息,动员全区流通服务企业以迎“两节”、严管理、重诚信、强服务为重点,积极参加争创十佳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的竞赛活动。
(二)第二阶段:申报推荐,时间:2007年1月1日—1月12日。
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:区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商务局向辖区流通服务企业下发活动通知,宣传介绍活动内容,动员辖区内流通服务企业参加竞赛活动。在企业强化管理制度,提高服务水平,做好“两节”供应(服务)的基础上,由企业申报,区商务局汇总,区竞赛领导组提出十佳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的推荐意见,上报市竞赛活动办公室(市商务局)。
(三)第三阶段:考核评选,时间:2007年2月。
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:主办单位对各街道办事处推荐出的优胜单位进行进一步审查,并向社会公示,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消费者的意见。市竞赛活动领导组对竞赛活动获奖单位命名。
本阶段是争创十佳百优竞赛活动的关键环节,参赛单位可以在媒体上进行形象宣传介绍,主办单位将在阳泉日报、阳泉电视台新闻栏目设专题,组织参赛单位进行系列报道。
(四)第四阶段:总结表彰,时间:2007年3月。
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:市有关单位对在“迎‘两节’争创十
佳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”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,并授予“阳泉市十佳服务窗口示范点”、“阳泉市百优服务窗口示范点”荣誉称号。
五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竞赛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,在竞赛活动期间成立阳泉市矿区“迎‘两节’争创十佳百优竞赛服务窗口示范点”竞赛活动领导组,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,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阳泉市矿区商务局(矿区政府2号楼618室)。
组 长:高海明(区委常委、区委宣传部部长)
王宝新(区人民政府副市长)
副组长:赵秀杰(区商务局局长)
王树森(区委宣传部副部长)
成 员:霍绘莉(区文明办主任)
李 新(区商务局副局长)
孙玉平(区质监局局长)
张怀栋(区工商局局长)
高秀清(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)
李新宇(赛鱼街道办事处主任)
雷永平(桥头街道办事处主任)
张海斌(蔡洼街道办事处主任)
陈宝庆(平潭街道办事处主任)
刘世平(贵石沟街道办事处主任)
办公室主任:李 新(兼)
办公室成员:芦锁宝(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)
联系电话:4042196 4043745
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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